发布人: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:2022-02-23
第四章 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
持续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,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、全过程,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加快形成节能低碳的能源消费新模式。
一、推动能源生产绿色化
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开采。加强化石能源生产过程碳排放监控,加快应用绿色开采和智能化技术,加大余能、副产品回收利用力度,降低煤炭、油气开采过程中碳排放。加大煤层气(煤矿瓦斯)、油气田甲烷采收利用力度,加快二氧化碳驱油技术推广应用。推广化石能源开采先进技术、装备,加快推进燃油、燃气、燃煤设备等电气化改造。
推进能源加工储运提效降碳。加快炼化产业转型升级,推进绿色炼厂、智能炼厂建设,延伸炼化产业链,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,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。推行煤炭分质分梯级利用,推动煤炭转化向高固碳率产品发展。优化煤炭物流网络,提升铁路、水路、铁水联运等运输比例,发展多式联运等绿色运输方式,支持企业推广智慧低碳仓储和物流。
大力发展能源低碳循环经济。创新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,探索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、煤矸石综合利用,积极推动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,避免污染空气和地下水。利用采煤沉陷区、关停高污染矿区发展风电、光伏或农林生物质产业。探索开发已枯竭或无开采价值油气田、煤炭采空区的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能力。探索开展废弃岩盐钻井、闭坑的金属矿山地下巷道、采空区对二氧化碳的地质收纳封存研究。
二、促进用能方式低碳化
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。加强工业领域节能,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,推广节能低碳工艺、技术、装备,建立以碳排放、化石能源消费控制为约束的减排机制,推动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化工等行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,完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,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。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。推动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,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,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,降低建筑运行能耗,加强建筑能耗计量、监测、统计,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规模化应用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。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,大力发展多式联运,促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,鼓励重卡、船舶使用LNG或氢能替代燃油。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,开展照明、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节能,提高数据中心、5G通信基站等能效标准,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市政基础设施融合,提高运行效率和节能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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