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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《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》

发布人:春泉节能    发布时间:2019-11-12

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在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主要目标

  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、绿色家庭、绿色学校、绿色社区、绿色出行、绿色商场、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,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,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,推动绿色消费,促进绿色发展。到 2022 年,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,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,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、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,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。

  二、基本原则

  系统推进。统筹开展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,在理念、政策、教育、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,形成多方联动、相互促进、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。广泛参与。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,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,避免创建行动成为仅有少数对象参与的评优选优活动。突出重点。创建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,要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,合理确定创建对象和创建范围,明确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。

  分类施策。根据各单项创建行动的实际情况,制定各有侧重、体现特点的具体方案,相关目标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,既尽力而为,又量力而行。

  三、创建内容

  (一)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。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作为创建对象。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,强化能耗、水耗等目标管理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,带头采购更多节能、节水、环保、再生等绿色产品,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。推行绿色办公,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,推进无纸化办公。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到 2022 年,力争 70%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。(国管局、中直管理局牵头负责)

  (二)绿色家庭创建行动。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。努力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,学习资源环境方面的基本国情、科普知识和法规政策。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,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。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节约用电用水,不浪费粮食,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,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,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。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、义务植树、环境监督、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,参与“绿色生活·最美家庭”、“美丽家园”建设等主题活动。到 2022 年,力争全国 60%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。(全国妇联牵头负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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